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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化学物质被新列为易制毒化学品

2025年6月25日,有报道指出两种化学物质在当月早些时候已被列为易制毒化学品。这两种化学物质分别是4-哌啶酮和1-叔丁氧羰基-4-哌啶酮。以下是关于这两种化学物质的详细信息:

一、4-哌啶酮

  1. 英文名称:4-piperidone
  2. 化学式:C5H9NO
  3. CAS号:41661-47-6
  4. 常见形态:盐酸盐形态,为淡黄色至白色粉末
  5. 海关编码:2933399073

二、1-叔丁氧羰基-4-哌啶酮

  1. 英文名称:1-boc-4-piperidone
  2. 化学式:C10H17NO3
  3. CAS号:79099-07-3
  4. 常见形态:原型形态为淡黄色至白色粉末
  5. 海关编码:2933399073

三、管制情况

  1. 管制依据:经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海关总署、国家药监局于2025年6月20日联合发布公告,将4-哌啶酮和1-叔丁氧羰基-4-哌啶酮列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附表《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予以管制。
  2. 管制时间:公告自2025年7月20日起施行。
  3. 管制类别:按照《条例》附表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其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出口活动执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有关规定。

这一举措体现了中国政府积极履行联合国禁毒公约缔约国义务的担当,以及积极参与全球毒品治理的态度。同时,这也提醒相关企业和实验室在使用这两种化学物质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规定,确保不发生流失或用于非法制毒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