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化学实验室废液回收的常用处理方法
1. 分类收集、专桶存放
- 有机废液、无机废液、含重金属废液、强酸强碱废液、有毒废液等,必须分别标明用专用容器分类收集,严禁混倒。
- 收集桶(或收集瓶等)应具备良好密封性、耐腐蚀性,并贴有危险废液标识(注明来源、类别、日期、主要成分等)。
2. 委托有资质第三方危废处置
- 实验室废液大多数属于危险废物,一般严禁实验室自行处理或直接排放下水道。
- 应与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专业单位签订委托处置合同,填写危废转移联单,依法移交处置。
- 转移时要保证容器密封和标签完整,不得超量盛装、容器有泄漏或腐蚀等情形。
3. 少量可中和/处理的废液
- 少量废酸、废碱可在通风橱内,在安全条件下,进行中和至中性、稀释后(需经检测确认合格)按照单位要求管理。
- 含重金属、有机溶剂、有毒成分等,不得自行处理、浓缩或掩埋。
4. 特殊废液的预处理
- 如含重金属废液先加沉淀剂(如Na2S去除Hg、Pb等)、剧毒废液可先用降毒等措施变性,但仍须统一收集、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高危险性废液绝不可自行焚烧或任意丢弃。
二、操作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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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容器选择
- 应根据废液种类选用合适的容器,如玻璃瓶(耐酸碱、有机溶剂)、PE桶(耐酸碱)等,严禁使用金属容器收集强腐蚀性液体。
- 容器需完好、干燥、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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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与台账管理
- 明确标识:废液类别、来源、主要成分、产生日期、责任人。
- 建立台账,记录废液产生量、类别、收集时间、移交时间和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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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与存放
- 废液收集桶禁止盛满,建议不超过80%体积,以防反应或溢漏。
- 存放于专门危险废液暂存区(防漏、防火、防腐蚀、通风良好、远离人员密集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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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禁止事项
- 禁止将废液直接倒入下水道、下水井、垃圾桶等。
- 禁止随意混倒不同类型废液。
- 禁止将有机和无机废液、强氧化剂与有机溶剂混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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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措施
- 废液暂存区应有吸附材料(如沙、活性炭)、石灰、酸碱中和剂等应急用品、并配备洗眼器、喷淋设施。
- 万一发生泄漏或误混,应立即执行应急处理方案,并上报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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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和防护
- 操作人员应穿戴合适的防护装备(手套、防护眼镜、实验服)。
- 定期接受废液分类、收集、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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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清运
- 根据废液类别和危险性,定期联系有资质单位清运,避免长期存放积压。
三、管理规范参考
-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和学校/单位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