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新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下简称“新版名录”)与旧版相比,主要发生了以下变化:
### 一、新增危险废物类别
新版名录新增了多类危险废物,这些新增类别主要覆盖了新兴行业及特定工艺产生的废物,例如:
* **HW50废催化剂**:新增了石油炼制、化工合成等领域的26种废催化剂,如丙烯腈合成废催化剂等。
* **HW49其他废物**:明确了实验室危废、废弃电路板等特殊场景危废的归属。
* **HW38有机氰化物废物**:新增了丙烯腈生产废液等高风险物质。
此外,新版名录还新增了4种普遍具有危险特性的锡冶炼废物。
### 二、豁免管理清单调整
新版名录对豁免管理清单进行了扩容和优化,具体变化包括:
* **新增豁免场景**:例如废铁质油桶压块后用于金属冶炼、含油金属屑除油后作为冶炼原料等场景被新增为豁免管理对象。
* **优化现有条款**:对部分已有豁免条款进行了优化,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可进入水泥窑协同处置,这有助于降低企业的填埋成本。
同时,新版名录还根据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研究结果和各地环境管理实践,删除了2条豁免规定,并新增了1条豁免规定,对部分危险废物豁免条件表述进行了修改。
### 三、明确“点对点”定向利用机制
新版名录首次明确了“点对点”定向利用机制,允许企业将特定危废(如废酸、废碱)直接供给其他单位作为替代原料。这一机制的实施需要企业向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简化跨区域审批流程。这一变化有助于促进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 四、附表及附录调整
* **附表部分**:新版名录共计列入470种危险废物,相比旧版增加了3种。其中,整合了2种废物代码、拆分了1种废物代码。此外,还修改了个别危险废物的文字表述或危险特性表述,并新增了6条注释。
* **附录部分**:主要根据危险废物管理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动态调整,以更好地适应危险废物管理的需要。
### 五、其他变化
除了上述主要变化外,新版名录还对危险废物的鉴别、归类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完善。例如,完善了鉴别后危险废物的归类管理要求,明确了不明确是否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进行认定等。
综上所述,2025年新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与旧版相比在新增危险废物类别、豁免管理清单调整、明确“点对点”定向利用机制以及附表及附录调整等方面均发生了显著变化。这些变化有助于我国更好地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环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