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存放限量因地区、行业以及具体规定而异,但通常都有严格的标准和限制。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规定和限量要求:
### 一、一般规定
* **总量限制**:
* 多数规定要求,每间实验室内存放的除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外的危险化学品总量不应超过100L或100kg。其中,易燃易爆性化学品的存放总量通常不应超过50L或50kg,且单一包装容器不应大于25L或25kg。
* **气体存放**:
* 对于氧气和易燃气体,每间实验室内存放量通常不宜超过一瓶(指工作压力15MPa的40L钢瓶)或两天的用量。其他气瓶的存放应控制在最小需求量,且备用气瓶、空瓶不应存放在实验室内。
### 二、特殊地区或行业的规定
* **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T 1564--2025,将于2025年7月1日实施):
* 除爆炸品外,易燃易爆性化学品存放总量不大于200L或200kg或不超过一昼夜使用量。
* 除气体外,危险化学品存放总量不大于500L或500kg或不超过一昼夜使用量。
* **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T 1191.1-2018,已于2018年10月1日实施):
* 与一般规定相似,对工业企业实验室的危险化学品存放量有具体限制。
### 三、其他注意事项
* **实验台存放量**:实验台上易燃液体存放量通常不应超过一天操作所需数量,剩余化学品应放回适当的储存区。
* **专用储存室**:如果实验室内的危险化学品存放总量超过规定限制,应在实验室外设符合要求的专用储存室、气瓶间或专用仓库。
* **储存条件**:危险化学品的存放场所应整洁、通风、隔热、安全,并远离热源和火源。同时,应遵循规避配伍禁忌原则,按照《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禁忌物配存表》分类科学存放。
综上所述,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存放限量因地区和行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在具体操作中,应参考当地或行业的相关规定,并确保存放量在安全范围内。同时,还应注意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条件和分类存放要求,以确保实验室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