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验室废液处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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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第一原则
优先保障人员安全,操作过程中应佩戴个人防护装备,防止毒害、腐蚀、爆炸等风险。 -
分类收集原则
按照废液性质(酸、碱、有机、重金属等)分类收集,禁止不同类型废液混合,以防发生化学反应。 -
减量化原则
实验过程中优化方案,尽量减少废液产生,推行绿色化学,鼓励采用微量实验技术。 -
规范储存原则
废液应使用专用、耐腐蚀、密闭容器储存,容器明确标识废液类型和危险性。 -
合规处置原则
废液处理需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环保法规,不得随意倾倒或排放。 -
全过程管理原则
建立废液产生、收集、暂存、转运、处置的完整管理台账,确保环节有序可追溯。
二、实验室废液常用处理方法
1. 校内处理
适用范围:部分低毒、易处理的废液(如稀酸稀碱)可在校内预处理。
- 酸碱中和:
稀释后的酸、碱废液可通过加碱或加酸中和至中性,检测pH至6~8后,确认无其它有害成分,经审批后可缓慢排入指定污水管网。 - 沉淀分离:
含重金属离子的废液可加入沉淀剂(如硫化钠、氢氧化钠等)生成沉淀,经过滤后固体交由危废处理,滤液再进一步处理。 - 稀释处理:
极低浓度、无毒或微毒无害废液可稀释后遵守规定排放,但必须经过环评认可,量要严格控制。
2. 校外委托处置
适用范围:绝大多数有毒、有害、复杂成分废液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单位处理。
- 分类收集与暂存:
按废液种类分桶收集,贴明标签,数据登记,统一暂存在危险废物库房。 - 定期转运:
与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公司签订协议,定期转运废液处理,处置过程全程记录,台账可追溯。 - 环保合规处置:
委托单位采用焚烧、无害化化学处理、物理吸附等专业方法,保障废液彻底安全处理。
3. 特殊废液处理
- 有机溶剂:
可采用蒸馏回收技术,适用技术条件下实现资源再利用;无法回收的按危废处理。 - 卤代有机物、强氧化剂、剧毒废液:
绝不可院内自行处理,必须分类收集严密监管,交由专业机构处置。 - 生物/放射性废液:
必须按照专门规定(如高温灭菌、专用容器暂存、专业处置)严格管理。
三、管理与监督
- 建立健全实验室危险废物台账,定期汇报和检查。
- 实验人员定期培训,提升废液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
- 加强与学校环保、资产管理、第三方危废企业的合作沟通,确保废液处置全过程合规。


